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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琼财综〔2024〕1413号
2024-12-13

索引号: 00817386-2/2024-34422 分 类: 综合政务 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 省财政厅 成文日期: 2024-12-11 11:42 文 号: 琼财综〔2024〕1413号 发布日期: 2024-12-13 11:42 文件时效: 有效

标题: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第二批)的通知

各市县财政局: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50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的通知》(建保〔2013〕178号)、《海南省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琼府〔2010〕66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 提前下达 你市县 202 5 年 第二批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具体分配金额见附件 ),用于补助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租赁住房 建设 项目。该项资金列入 202 5 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8—— 住房保障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使用时,按实际用途填列“22101 11—— 配租型住房保障”支出科目。

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工作的通知》(琼府〔 2015〕52号)等规定,对此项转移支付的结转结余资金,各市县可用于向符合条件的在市场租赁住房的城镇住房保障家庭发放租赁补贴、支持政府组织实施的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垦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国有工矿棚户区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等属于“221-住房保障支出”类中的项目。

附件: 提前下达 202 5 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第二批 )

分配表

海南省财政厅

202 4 年 12 月 11 日

附件

提前下达 202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

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序号市县分配金额(万元)
1海口市2639
2三亚市2393
3儋州市855
4琼海市610
5文昌市400
6万宁市597
7澄迈县473
8陵水县415
9东方市691
10乐东县598
11昌江县435
12临高县336
13定安县225
14屯昌县232
15琼中县360
16白沙县176
17五指山市205
18保亭县360
合计12000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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